特制订本规定。
2.范围: 本规定使用于仓库内所有物料(含工具、刀具、螺丝及标准件等)。
3.定义:报废物料 呆滞物料报废处理
4.职责和权限:
4.1仓库管理员负责将产线生产中造成的制程不良品列入《报废物料申请处理表》当中,按照编号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做好报废物料分类,进行统计及数据提报。
4.2质检部负责对不良物料进行再次品质确认。
4.3总经理/副总经理负责《报废物料申请处理表》的审批。
4.4行政部负责将报废后物料进行转售或丢弃。
4.5财务部负责相关统计数据的验证与核对,及报废物料处理的损益工作。
5.内容:
5.1仓库于每月整理物料库存报表时,应将报废物料之编号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予以明确列出,并告知生管、仓库主管等相关单位。
5.2由质检部和相关部门对不良物料进行确认并出具检测结果。
5.3总经理/副总经理对《报废物料申请处理表》进行审批。
5.4仓管员将质检后报废物料进行分类及数据汇总,并交于行政进行最终处理。